加快依法治区进程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美丽新宁夏建设
举办全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实务讲堂暨法治建设业务培训班
第三届“法润银川”宪法知识竞答趣味定向赛在银川市部分法治文化阵地和商圈设置宪法知识答题打卡点,充满体验性的活动引发了市民的参与热情。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有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推进。2020年11月,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为全面依法治国树立了光辉思想旗帜。
自治区党委、政府从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出发,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区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先后出台《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持续加强全面依法治区顶层设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取得了重大进展,法治成为宁夏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进程中,法治承载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使命越来越重要。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对加快法治宁夏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率先突破等作出了一系列具体安排,为自治区司法厅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高水平法治宁夏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全面依法治区是一个系统工程,自治区司法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区实践,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宁夏,以良法善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 推动法治宁夏建设提速升级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动摇的重要指示,推动深入持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全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把“抓当前”和“谋长远”结合起来,着力破解法治宁夏建设难题,推动实现全面建成法治宁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标。
聚焦良法善治 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立法。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要加大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国家安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涉外法治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抓紧补齐宁夏相关法规制度短板,协调开展好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效,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分歧意见协调机制,突出管用实用的关键性条款,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制定出的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拓宽民主立法渠道,丰富创新立法形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使立法直达基层、直通群众、直接地气,更好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特别是要坚持法治统一原则,健全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巩固集中清理成果,健全常态化清理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深化依法行政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落实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诚信施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多头执法、多级执法、多方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变通性执法,坚决杜绝暴力执法、过激执法、钓鱼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彰显公平正义 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1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司法为民,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做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人民的检验。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满意度。
践行法治为民 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提质增效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特别指出,“要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八五”普法,扎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和法治环境。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丰富和发展新时代“塞上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作者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李 妍